據新華社電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宋曉明在3日舉行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視野”國際會議上表示,目前,中國的知識產權法院正在籌建階段,並將在近期正式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副庭長王闖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將推動知識產權法院儘快設立並運行。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將於本月上旬掛牌成立,上海和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也將在年內成立。
  北上廣側重各有不同
  宋曉明表示,2013年,中國法院受理各類知識產權一、二審案件超過了11萬件,成為全球受理知識產權案件數量最多的國家。
  今年8月份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根據決定,中國將在北京、上海和廣州設立三個知識產權法院。
  據宋曉明介紹,之所以選擇在上述三地設立知識產權法院,主要考慮到兩個因素。一是該三個地區經濟和科技發展水平較高,科技創新較為活躍,對科技創新的保護需求更為迫切。二是該三個地區的知識產權案件尤其是專利等技術類案件數量較多,迫切需要更加專業的法院和法官進行審理。
  “以廣東為例,近兩年來,該地法院年均新收一審專利民事案件數量3400餘件,超過很多國家全年的專利案件數量。廣東省法院審理的知識產權案件亦占全國法院知識產權案件的近四分之一。在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可以較好地滿足專利案件的審理需求。”宋曉明說。
  據悉,這三個知識產權法院的職能有所不同,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將以審理專利商標等行政授權確權案件為主,兼顧審理民事案件;廣州和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則以審理專利等民事侵權案件為主,不審理專利商標行政授權確權案件。
  宋曉明說,中國知識產權法院按照審級設置,既是初審法院,又是上訴法院。中國的三個知識產權法院屬於中級法院審級。它們既是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等技術類案件的初審法院,又是著作權、商標、不正當競爭等案件的上訴法院。對於技術類案件而言,三個知識產權法院的主要職責在於查明事實和解決糾紛;對於著作權、商標等非技術類案件而言,三個知識產權法院還承擔著統一轄區內基層法院的裁判尺度的職責,其職能定位是針對不同案件類型而言。
  民事、行政審判“二合一”
  此外,中國知識產權法院既審理民事案件,又審理行政案件。根據立法,知識產權法院不僅審理民事案件,例如專利、商標、技術合同、不正當競爭案件等,還審理涉及知識產權的行政案件,包括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作出的處理決定提起訴訟的行政案件。
  “這種體制安排較好地適應了目前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並存的雙軌制,更加彰顯了司法保護的職能作用。”宋曉明說。
  知識產權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主要包括三類
  1 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等技術類民事和行政案件;
  2 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權、商標、不正當競爭等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行政案件;
  3 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民事案件。據新華社  (原標題: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主審民事侵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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